蚌埠:与基层“拍蝇”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03-21 08:46   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蚌埠市纪委监委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主持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为契机,县级监委可根据本地实际试行授予乡镇(街道)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是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情况、听取民声,找准问题症结,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在纪委监委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收集群众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建立对接政法部门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做到应收尽收、快查快处,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此外,积极发挥各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督促所负责的部门和单位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全市各地各单位查处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不分职务高低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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