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

03-27 16:12   安徽纪检监察网  

3月23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传达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等,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并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的重大举措。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执纪执法融合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警惕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的本领恐慌,切实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工作作出要求:一是着力在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上下功夫。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综合监督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之中。目前,省住建厅、人防办分别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列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年”、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范围,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着力在对接监察体制改革上下功夫。完成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初步梳理统计,监察监督对象由原来103名增加为394名,同比上升282%。下一步,将对所有监察对象建立基本资料库,全面精准画像。三是着力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上下功夫。驻厅纪检干部和综合监督单位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强化纪法贯通意识,努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践行监督执纪监察,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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