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注重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同时,重视对特殊年龄段人员的监督,自2016年11月出台《接近退休年龄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以来,先后几个批次对接近退休年龄(58岁)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防止出现 “58岁现象”。近日,又对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
谈话要求,接近退休年龄处级干部一要在退休前正确履职尽责,既不能乱打招呼、乱作为,也不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担责、不愿担责、推诿扯皮不作为。要谨慎用权,防止产生“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二要严格管理好配偶、子女、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打着招牌谋取私利。三是在职和退休后都要严格遵守经商办企业、学会协会兼职等相关规定,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参加谈话的同志纷纷表态,感谢组织的厚爱和提醒,将倍加珍惜宝贵的工作时间,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本色,退休后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过好退休生活,继续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