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坚持问题导向 向6个单位反馈巡察问题92条

04-11 15:51   安徽纪检监察网  

“选人用人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回避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情形……”近日,经池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档案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科协等6家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意见反馈会真刀真枪、“辣味”十足,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诚恳接受并表态发言。

据悉,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市委2017年第四轮巡察围绕“四个着力”方面内容,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精准发力,对上述单位党组开展了全方位“政治体检”,共发现并反馈问题92条。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移交。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普遍存在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等共性问题。同时,被巡察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个性问题,比如一些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力,有的工程调整未履行变更程序;有的财务管理混乱,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有的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提前退休后未执行回避制度;有的单位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走形式、走过场;有的单位审计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等。

市委巡察组在反馈意见的同时,还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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