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纪委监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季度,处置问题线索90件,立案43件,结案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实,严格执纪问责,区分违纪性质和情节,按不同形态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8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5.3%、26.5%、7.2%、1%。
快查快结,进一步提高执纪审查效率。在问题线索大起底的基础上,核清工作底数,明确办理时限,及时督办通报,切实解决线索久拖未决、拖案慢办的问题。每月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和案情分析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分办,对重大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效率。
取信于民,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侵占“三资”、挥霍浪费等问题。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49件,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谈话诫勉等组织处理24人。
强化问责,全面压实 “两个责任”。抓住关键少数,把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一季度共问责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等处理20人。其中党委(党组)书记3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6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