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叶集:出台办法 规范巡察工作

05-14 16:17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区委巡察工作,六安市叶集区委于近日出台《叶集区委巡察工作办法》,对区委管理的乡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办法》明确了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机构和人员、范围和内容、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区委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同时,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巡察内容,即区委巡察组对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巡察结果将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办法》还对不予配合巡察工作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即被巡察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隐瞒不报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诬告、陷害他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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