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今年以来立案275起 处分328人

05-24 08:44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寸步不让,不断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132件,立案275件,处分328人。

把监督摆在首位,强化纪律约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作为职责之首、履职之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对发现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提耳朵、扯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咬耳扯袖”谈话等2820人次。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廉政课堂、任前谈话、重要节点重申纪律、加强家风建设等方式,把警示教育、纪律教育贯穿工作生活全过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运用“四种形态”,体现执纪效果。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区分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处置方式。早用多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44人次,第二种形态281人次,第三种形态30人次,第四种形态29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95%。

完善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标杆。严格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切实提高审查调查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常用文书》《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移送程序的暂行规定》等办法,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已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

着眼案例剖析,发挥综合效应。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发案根源以及腐败危害,编发警示教育资料,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查处案件的形势分析,定期梳理分析案件特点,对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等进行深入剖析,查找突出问题,对监督重点进行预先研判,填补制度漏铜,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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