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和法律是‘高压线’,丝毫都不得触碰。通过聆听宣讲团讲授的廉政课,让我明白了自己现在也是被监督对象,这如同戴上了纪律的‘紧箍咒’,今后应该更加履职尽责、依法依纪依规履职用权。”郎溪县凌笪村独山村计生专干岑圆感慨地说道。
新修改的《监察法》明确规定了监察委员会有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的职能。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顺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门组建了纪律教育宣讲团,通过循环宣讲的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监察对象在哪里,廉政教育就要跟到哪里。在宣讲内容设置上,我们根据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特点,将重心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倾斜,确保廉政教育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县成立的纪律教育宣讲团成员主要由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具有丰富职务犯罪办案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宣讲对象主要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课程侧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正反典型案例,以案说纪明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履职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县、镇、村三级共7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纪律教育。
“廉政教育是党章、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要求,也是深化标本兼治的有力举措。我们将继续探索更具有针对性和常态化的廉政教育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郎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