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强化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点发力抓好日常监督。
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红脸出汗。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轻微问题的发现处置,把开展“咬耳扯袖、提醒规劝、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大口径”管理,。严格执行统计指标体系规定的14种情形,开展好“第一种形态”“小口径”问题线索处置,查找“小苗头”,规劝“小错误”。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大口径“咬耳扯袖”规劝提醒449人次、运用小口径“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44人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筑牢违规破纪的第一道防线。
压实“两个责任”,监督全程留痕。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和“三个办法”完善配套体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印发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3类全程纪实手册300余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如实填写,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配备148名纪检委员,监督脉络延伸到基层党支部,实现监督触角全接触。
强化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全覆盖。成立6个常设作风建设督查组,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盯紧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单位71家、商超19家、饭店17家,加油站12家,旅游景点4处,暗访公墓3次,发现疑似线索52条,上报问题线索52条,发出督查通报2份。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项督查,分别对在岗考勤、履职状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组织专项督查。深化“酒桌办公”整治,组织对本区内57个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上报问题线索23条。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自我净化。会同区委组织部出台《民主生活会中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规程》,把第一种形态运用到民主生活会中。派出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辣味程度进行量化考核,现场打分。跟踪后期整改情况,对10个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情况未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白的,也未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的,在全区进行通报,责令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重新召开仍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滁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