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四严”把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06-25 09:30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合肥市蜀山区纪委监委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创新增加要求组织部门对纪委的回复意见做出书面反馈处理结果环节,从而使回复工作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半年来,共开展廉政审查及回复77人次。其中对2人提出暂缓使用,均收到该区委组织部门书面反馈的处理结果。

严把回复程序关。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征求意见,区纪委从回复程序上严格要求。在部门审查、联合会审、综合分析、提出意见、逐级审批、统一回复的基础上,创新流程环节,要求组织部门对征求纪委意见后的处理结果进行书面反馈,避免了“只征不听”、“只回不问”的情况发生。通过实施闭环管理,使征求纪委意见工作更加全面,程序更加科学。

严把廉政审查关。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信访室、审理室及党风室等相关科室联合会审,认真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正在接受处分等情况。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予以实时回复。

严把回复意见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判干部的功过得失一针见血,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有反映有问题的干部,根据审查情况明确作出结论性意见,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

严把工作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领导签字审批制度,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真实性。(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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