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十五届县委自启动首轮巡察以来,共开展6轮巡察,发现问题309个。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整改流程,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力度。
整改方案“双审核”,总结“两汇报”。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巡察反馈后1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县委巡察办,由巡察组与巡察办共同审核,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核对,确保一件不落。及时分析汇总整改落实“四个情况”(即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线索处置、建章立制情况等),做到台帐完整、情况清晰、责任明确。
整改情况“双公开”,进展“双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把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及时组织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双督办”,即由巡察办加强日常督办,抽调巡察组及相关人员进行联合督办。强化专项督导检查,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督查5次,在检查中坚持“四个绝不放过”(即没有整改的、降低标准的、整改不及时的、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整改过程“流程化”,档案“信息化”。制作《县委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督办图》,从问题反馈到最后整改完成,实行“挂图作战”,细化7个关键节点,及时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进度和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建立《旌德县巡察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管理巡察整改的各项数据,做到成效一键统计,信息方便查询。自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51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向组织、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条。(宣城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