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突出“四严” 把好廉政意见审查关

07-26 09:43   安徽纪检监察网  

“做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严肃审查纪律,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才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作为、敢担当,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对象严把廉政意见审查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1-7月,已为单位和个人回复评选表彰类意见426次,为干部任用回复人事任免类意见113人次,其中给予暂缓使用建议2人次,给予不宜使用建议1人次。

严格审查流程。按照“归口管理、逐室审核、统一回复”的原则,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逐一征求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意见,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真实可靠。

严格审查内容。区纪委监委各责任部室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违规违纪被立案审查的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等。对搜集的问题线索定期汇总、规范管理,准确掌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生态现状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严明审查意见。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汇总各部室审核情况,准确研判决策,拟定复函并附相关原始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并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单位。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直面“病患”,强化分析研判,为干部和单位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做到不回避、不隐瞒,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廉政鉴定材料真实、准确、全面。

严肃审查纪律。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不包庇、不袒护,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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