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三个“深化” 增强监督实效

08-09 15:40   安徽纪检监察网  

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不断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监督实效。

深化沟通协作,推动同向发力。持续完善与驻在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把派驻监督要求制度化具体化,制定并逐步完善《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职责权限》和《与驻在部门联系工作机制》。定期向驻在部门党委通报工作情况,会商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和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沟通,交换工作意见。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委推动内部巡察等管党治党重要工作。

深化督促指导,形成监督合力。立足驻在部门系统大、垂管单位多、廉政风险点多的实际,落实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强对系统执纪审查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指导。每季度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纪检工作座谈会,调度推进工作。建立纪检监察情况报送机制,坚持监狱戒毒单位纪委书记述职测评制度,督促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

深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教育培训,坚持组内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重要会议精神,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优化知识结构。根据省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重新规范日常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配套文书。制定谈话函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执纪审查安全制度等11个,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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