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精心部署再发力 严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

08-10 08:2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第六督查组检查反馈意见和市纪委监委部署,萧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再发力、再亮剑,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即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同时明确了8项重点整治内容,具体包括:乡镇、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的营利活动。

《通知》指出,各乡镇各单位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到位。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县纪委监委将采取自查登记+核查甄别,随机抽查+现场调查,整改巩固+建章立制的‘3+3’模式,精心部署、细化举措、深入推进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确保全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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