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开设“三大课堂” 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

09-11 08:53   安徽纪检监察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青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通过开设“纪法学习”课堂、廉政微课堂、流动学堂,及时学习宣传新《条例》主要精神,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热潮。

增设“纪法学习”课堂。通过纪委常委会(监委会)、机关支部会议等形式,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全面理解新《条例》核心要义;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新旧《条例》开展对照自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纪法学习每周一课”增设新《条例》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并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开通廉政微课堂。通过青阳纪监察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转载《条例》原文、前后对照图解、专家解读等内容。依托纪检监察干部宣传学习交流群,围绕新《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分享学习收获和心得,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新设“流动学堂”。组织机关领导、室主任,深入乡镇、县直单位、基层站所上党课,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强化新《条例》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交流,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还将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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