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芜湖市弋江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多项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与审查调查相结合。弋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与政法机关建立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一方面,纪委及各街道(中心)纪工委对2016年度至今的已处置及在手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认真排查涉黑涉恶情况,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向政法机关移送查处;另一方面,对政法机关移送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及时甄别、核查、督办,定期与政法机关会商,对辖区内已查处的3件及正在侦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深挖细查,坚决查处案件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
与巡察整改相结合。通过开展2轮县区交叉(提级)巡察,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通过完善、畅通网络及电话举报平台等方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并优先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在巡察中发现的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及时予以警示、纠正、处理,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
与重点领域监管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和扶贫、基层招标采购、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监管,并相继出台《弋江区纪委关于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资产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再监督再检查办法(试行)》等工作办法,及时开展问题线索摸排,揪出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芜湖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