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1-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48人

10-24 08:52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8年1-9月,阜南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48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995、295、39、19人次,占比分别为73.8 %、21.9%、2.9%、1.4%。处理乡科级以上干部167人次、一般干部403人次、农村党员干部778人次,占比分别为12.4%、29.9%、57.7%。  

紧盯“常态”不放。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战线前移,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建立“咬耳扯袖”常态化机制,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准确把握“大多数”。坚持“惩”“治”结合,对违反党纪行为,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宽严相济,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积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实现治“病树”护“森林”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在脱贫攻坚、惠农补贴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涉黑腐败等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集中纪律审查资源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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