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回头看“案发现场” 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

11-02 08:35   安徽纪检监察网  

“在原则和亲情‘撞车’的时候,如果把亲情放错了位置,把公权力当作回报家庭、亲人的工具,其结果只会害人害己。”近日,池州市住建委系统开展了以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培育良好家风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同志结合近期查处的该系统工作人员陶某挪用公款案,为100余名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廉政警示教育课。

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池州市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陶某案件的同时,及时将案情向市住建委党组进行了通报,安排其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淡清说透的基础上,督促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

“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既有犯错误人员的个人问题,也有单位的管理问题。”“虽然亲情在每个人的生命中是最重要的感情,但慰藉亲情绝不是贪污腐败的借口。”……市住建委党组接到市纪委的开展以案促改通知书后,对照案情进行深入查摆剖析,并以此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一方面彻查了系统内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围绕建立统一财务管理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抓好监督教育等方面,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另一方面针对陶某受亲情所累的特点,广泛开展廉洁教育、家风教育、亲情教育,签署“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承诺书,引导大家深入进行反思、深刻汲取教训,正确处理亲情和原则的关系,着力把好权力关、亲情关。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的一贯方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回到‘案发现场’找原因、补漏洞,有助于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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