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聚焦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筛查线索,逐一督查督办,逐一落实整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打好“组合拳”,分别采取约谈、提醒、诫勉、立案等方式,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为全面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聚焦监督主业,制定整改方案。在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机动式巡察南谯区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反馈意见出炉后,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及时印发专门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特别是围绕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整改的具体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措施,及时对照检查、查漏补缺。
树立精准意识,强化交办督办。围绕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统筹推进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全面排查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分析研判,精准梳理问题,精准分解责任,梳理出工作不严不实、安排落实整改不到位、信访件办理不到位、整改任务推进不力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南纪廉函的形式对7家单位存在的11个问题现场交办,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督办。
强化问题初核,全面推进整改。组织辖区五个镇纪委和工业开发区纪工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对交办线索逐一初核,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初核基础上,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比如对三家单位会议记录没有及时传达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会议精神问题,责令三家单位立即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完善会议记录;针对沙河镇胡某在整治活动结束后新建猪舍、养鸡大棚等问题,组织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目前已拆除到位。
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在全面核清问题基础上,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约谈、通报、提醒、诫勉、立案审查等方式对21人采取问责措施,其中约谈11人,责令书面检查4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3人,立案审查1人。在启动问责程序后,及时召开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约谈会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给予区畜牧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5名同志提醒或诫勉谈话,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滁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