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东:“三聚焦”严把审理质量“生命线”

12-04 09:4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颍东区纪委监委在执纪审理中,强化职能定位,通过开展“乡案区审”、案件自查自纠、精品案件评选等举措,有力促进基层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聚焦案件质量,推进乡案区审。制定《颍东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乡案区审”实施办法(试行)》,对乡案区审的内容、情形、方式进行了明确。在“乡案区审”过程中,注重对乡镇案件的证据材料、程序性材料及定性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着重审查案件是否精准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把案件材料关、手续程序关、定性量纪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反馈问题清单,要求补充材料、完善程序,保证基层案件的办理质量。截止目前,开展“乡案区审”10件,反馈问题清单53条。

聚焦存在问题,强化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开展颍东区2018年案件监督执纪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乡镇工作室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对事实和证据、定性和处理、手续和程序、材料和文书、执行和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共发现处分期满未及时解除行政处分、文书格式不规范、扎卷顺序混乱、书证格式不规范等问题36处,并及时进行纠正。

聚焦示范效应,评选精品案件。区纪委抽调人员组成评查组,对全区2017年立案并办结的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评选,将案件处理是否到位,案件涉及线索是否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引用条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规,处分是否恰当,剖析是否到位等条件作为评选标准,对上报的21起案件卷宗进行评选,共评出精品案件5件,并组织全体监督执纪部门人员开展学习观摩,切实提高执纪审查、审理工作质量。(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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