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保持监督新常态 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02-26 16:12   安徽纪检监察网  

2019年以来,寿县纪委监委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保持监督新常态,着力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准确履行监督职责。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挺纪在前”与“监督的再监督”的关系,分清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对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坚决杜绝纪检机关职能泛化,防止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把握好监督全覆盖与抓住关键少数的关系,延伸监督触角,消除监督盲区,紧盯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有效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

突出精准科学监督。发挥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贯通,增强监督合力,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运用“四种形态”,健全转化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举报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对比和投诉举报功能,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落实落细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权利,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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