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完善巡察监督链条 严防“一巡了之”

05-10 10: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巡察决不能‘一巡了之’,问题整改更不能“一销了之”,必须紧盯反馈问题不放,强化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复核,对整改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工作有威慑、有成效。”砀山县纪委监委把巡察工作作为一体推进“四个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一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构建巡察监督完整链条。

创新驱动,打造巡察新亮点。从“一对一”到“一托二”“一托三”,从常规巡察到专项巡察,再到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该县坚持每轮巡察都有创新、有亮点、有新打法。正在开展的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采取“混合打法”,被巡察的单位党组织,既包含10个非贫困村,也有2个镇党委,还有6家县直单位党组织,让被巡察单位无章可循、无迹可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威慑作用。

压茬推进,激发整改新活力。坚持做好巡后文章,反馈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反馈会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交办会和业务培训会,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整改过程中,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结合反馈问题和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并定期向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问题销号上,规范销号流程,严格销号标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贰过。

回访验收,巩固落实新成果。对照“整改台账”,通过查阅记录、核对资料、座谈了解等多种形式,按照“六制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的整改要求,逐一查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达标的不予验收;通过回访干部群众和群众体验,看整改成果是否得到巩固,对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亮出黄牌,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问题整改不留死角;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在督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单位党组织亮出红牌,直至问题清仓见底。

据悉,县委前九轮对96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168个,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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