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巡察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必须加强监督、闭环督查,同时建立回访机制,确保整改到位。”屯溪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日前,屯溪区纪委监委正式启动巡察“回头看”工作,对5家已巡察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强化靶向整治。巡察发现的问题只是完成了巡察工作的一半,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问题的解决,强化结果运用,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此次巡察“回头看”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巡察整改后的工作成效以及是否存在新的问题等,一至六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74个,全面准确地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找出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提升整改质效。巡察“回头看”是以整改为主要目的和内容,同时注重发现新的问题。根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强化“治本”工作力度,聚力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抓常”“管长”。切实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对于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45条,建章立制158条,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约束履职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减少存在风险,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聚焦质效管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制度。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及时督促改进;对存在不敢担当、整改不力、消极应付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一系列举措的深入实施,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制度执行严格到位,工作氛围更加廉洁、务实、高效。六届区委将选择10%的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严防“雨过地皮湿”、“边改边犯”或“改后又犯“的现象,持续释放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强烈信号,体现党内监督的坚韧性和严肃性。(黄山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