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起 处理22人

05-27 16:15   安徽纪检监察网  

“少数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存在重部署轻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问责,处理情况全县通报,目的是给全县党员干部以警醒教育。”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监委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出“组合拳”,持续推动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好转。截止目前已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砂石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起,处理2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明确任务,定准“靶子”。该县印发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抓紧抓好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等,制定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四个禁止,46个不准”对照检查清单,全面梳理查摆“多推虚浮”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查究问题等进一步压实责任。

深入查摆,列出“单子”。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开展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督查活动。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6个调研督查组,深入28个乡镇、24个县直重点单位,采用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深入检查,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违反“四个禁止”“46个不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即处理。全县各单位也深入自查自纠,全面查摆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县累计排查问题263个,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建章立制,不留“空子”。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落实到位,该县先后出台了《歙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歙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歙县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严肃刚性执行。住建、扶贫开发、民政等部门结合工作重点,也相应出台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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