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不准”

08-07 09:0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匹红鬃小马,眉心有一轮弯弯的月牙,头戴一顶直翅黑帽,胸前衣服上一个“正”字,这就是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推出的动态表情包形象“马晓廉”。最近,“马晓廉”正忙着向纪检监察干部宣传“十二个不准”。

马鞍山市出台的“十二个不准”,从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常警醒、常鞭策、常念自我监督“紧箍咒”,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打开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诗城青莲”,只见“马晓廉”捧出一颗红心,“不忘初心”四个大字依次显现,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不准对待工作慵懒散拖、敷衍塞责,遇到问题推诿扯皮、躲闪回避,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又见他一脸严肃,伸出手去拒绝一堆财物,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不准接受监督联系单位、巡察单位、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吃请、钱物或其他利益输送……

《马鞍山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不准”(试行)》的具体内容有:不准公开发表、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的言论;不准违反请示报告制度尤其是个人有关事项和离开工作驻地报告制度;不准对待工作慵懒散拖、敷衍塞责,遇到问题推诿扯皮、躲闪回避,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不准违反保密纪律,打听、泄露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察工作等秘密;不准未经批准擅自与联系地区、单位负责同志私下接触,或插手、干预案件处理和其他监督执纪问责等事项;不准压信不报、压案不查或隐匿、擅自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不准擅自存储、处理、私留涉密材料或未经批准将涉密资料带出办公场所;不准违反办案纪律,违反审查调查程序,违规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不准未经批准私自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以及为其出谋划策对抗组织;不准擅自借调人员,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不准接受监督联系单位、巡察单位、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吃请、钱物或其他利益输送;不准默许、纵容、授意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马鞍山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个不准”聚焦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同时对市委巡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委借调和挂职工作人员也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