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审理跟案学习 助力业务提升

12-27 08:13   安徽纪检监察网  

“等学习结束后,我要把这里的办案理念、审理技巧和文书写作规范带回琅琊区,把学习的成效和经验晒出来、讲出去,让我们区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跟着‘动’起来,业务能力‘精’起来。”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邓亚茹在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案学习”期间有感而发。

滁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改进和创新审理业务培训方式方法,建立案件审理跟案学习制度,通过以案代训、边干边学、学干结合的方式,着力锻造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全科医生式的“审理尖兵”。目前,已有3名来自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通过跟案学习“充电提能”。

突出灵活性。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认为案件具备跟案学习条件时,及时商请有关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意,初步确定跟案学习人员,经委主(协)管领导批准,抽调参与跟案学习。跟案学习不搞长期抽调,坚持“一案选一人,审结人即回”的原则,深受跟案学习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好评。

突出实战性。坚持质量和效率、效果并重的理念,跟案学习紧扣工作实际,注重业务实践,以案代训、以案促学。跟案学习人员担任案件审理组协审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人员担任主审人,协审人在主审人的带领下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案审理,负责制作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参与审理谈话和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等工作。通过审理流程“逐一过筛”、疑难业务问题研讨、审查审理有效沟通等方式,讲究实战实效。

突出辐射性。坚持“请上来、传下去”的原则,认真做好跟案学习“后半篇文章”,不断放大跟案学习效应,着力培养一批“种子教员”,把审理理念、审理技巧和业务规范带到基层,通过“走上台讲出来”“面对面传经验”“手把手教方法”等多种方式,传好审理练兵“接力棒”,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