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问责坚持“六个精准” 激发干部担当作为

01-07 17: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定远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区别问题性质,在问责上坚持做到“六个精准”,坚决维护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较好地避免了问责出现畸轻畸重现象。

坚持监督对象精准,靶向不偏。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防止“问下不问上”、让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担责。

坚持责任监督精准,扭住关键。重点检视党组织的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紧紧抓住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责任监督精准,既不主观片面,随意放大或缩小,也不马马虎虎、粗枝大叶。

坚持责任界定精准,不枉不纵。围绕工作中出现的责任缺失、履职不力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抓住整个责任链条,全部倒查问责,突出权责一致、错责相当,把每个人的责任都划分清楚,不枉不纵。

坚持问题定性精准,正确区分。审视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责任主体,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在问责中牢牢把握责任界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搞“纪律松绑”,以失责必问促责任担当。

坚持量纪尺度精准,严把界限。充分考量具体情况,坚持宽严相济,运用好“四种形态”并把握好各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做到尺度精准。问责不是推动工作的主要手段,更不是唯一手段,问责不是越重越好,要把握好问责“度量衡”,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大胆进行容错纠错。

坚持审核把关精准,纠正偏差。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每一个问责案件中,都认真审核违纪事实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造成的影响,严把证据关、量纪关、手续关,坚决防止轻错重处,重错轻处。

“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已经形成共识和相应的制度规范,帮助党员干部拧紧了责任‘发条’。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帮助被问责干部甩掉思想包袱,正视问题,重拾信心。”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坚持精准问责,让失职失责者承担应有责任,唤醒了责任意识,激发了广大干部担当精神,形成了人人履职尽责的生动局面。(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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