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印发《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04-16 08:31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合肥市纪委监委近日印发了《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意见》重点处置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方面以及信访举报业务范围内的群众不满意信访件。

《意见》指出,对群众不满意信访件,要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深入自查,发现问题实事求是予以纠正。自查结果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三多”件。要全面梳理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立完善受理办理、处置管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处理、闭环管理等制度,对化解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及时总结提炼, 上升固化为制度规定。

《意见》要求,要将满意度提升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指挥调度,信访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党风、监督检查、审理等部门抓好协同配合,形成专项行动工作合力。坚持减存量与遏增量并举,做好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工作,做到即接即办,严防积压;坚持思想疏导教育与依规依法办理相结合,确保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不定期实施抽查,对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度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问责追责。(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