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线上”培训淬火提能 线下“演练”精准执纪

04-16 09:01   安徽纪检监察网  

“……在谈话的时候,我们有必要记住这几点,首先……”近日,在天长市纪委监委开设的“半月一讲”业务培训微课堂上,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宋健同志开“讲”。

“宋主任,作为纪检监察‘新兵’,我已经正式接手第一个案件的办理,从问题线索的研判,到外围证据的收集,再到谈话全过程,我和同事每走一个程序都感觉你在身旁指点和帮助,也让我对‘办案’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谢谢你!”杨村镇纪委副书记马全义在培训结束后,现场交流培训体会时点赞道,“线上”培训交流不是过去培训课程上纯理论性的灌输,而是多次办案实践经验的倾囊相授。它可以让我们这些纪检“小白”迅速得到“实战”技巧,更好地促进对理论知识的消化吸收,更快地融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中。

自2019年以来,天长市纪委监委探索“线上交流+线下演练”相结合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新模式,各室部、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分片编入6个网络学习小组,由分管委领导联系指导,室部主任(部长)担任学习组长和副组长,每半月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业务培训,线上布置学习任务,组织组员交流学习心得,答疑解惑,压实学习效果,再通过线下实战演练,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

“这种培训方式,更有助于我们静下心来思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标对表,查找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意识不强、证据收集不多等短板,及时纠偏纠正。”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科员赵将将说。

在线下,该市纪委监委于近期召开第一季度审理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具体实务讨论会。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向大家咨询道。“胡某某被判刑后已经主动辞去了卫生院院长职务,是否可以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的政纪处分?”

“我觉得可以。这也是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一位从事纪检工作的“新兵”肯定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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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事,这是我们在案件质量检查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本案中,胡某某被判刑时属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应给予开除处分。”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李金其向大家郑重说明。原来在2019年6月,该院院长胡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所在镇党委经请示市纪委批准后给予胡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在案件审理室的督促下,有关单位及时下达了给予胡某某开除处分的决定。

“ 2019年以来,我委采取网上培训交流和线下实战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将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取证和谈话技巧、案件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实务进行互动交流与探讨,提出解决方案,达到答疑解惑、及时纠偏的目的,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