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聚焦“关键少数”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04-20 16:11   安徽纪检监察网  

“民主生活会上,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战斗性缺失,存在好人主义等现象,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人反映,并督促其纠正。”这是枞阳县纪委监委日前出台相关制度作出的规定。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机制创新、质效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以巩固增强监督效力,以创新推动协同衔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今年1—3月份,该县“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同比增长146.5%,第二种形态同比下降22.6%,第三种形态同比下降60%。

系统内“闭环管理”,强化政治监督。印发纪检监察室联系分工调整的通知,将8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19个乡镇纪委和12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并在全县设立4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特别是政治监督。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梳理分析、参加或列席会议、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情况全程跟踪监督,解决政治监督泛化、虚化等问题。

部门间“同频共振”,做实日常监督。成立6个督查组,带着问题“一乡镇一画像”,列出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实行清单销号,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建立例会、会商、通报等制度,定期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等,集中分析研判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情况,增强日常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

方式上“打包组合”,协调各类监督。将会议监督、建立廉政档案、舆情处置、专项治理、述责述廉等方式方法进行“打包”组合、统筹运用,有效提升日常监督成效。通过健全与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今年前三个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铜陵市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