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三措并举严把党员干部廉政意见回复

05-03 06:54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淮南市纪委监委通过完善回复工作流程、综合运用巡视巡察监督成果等,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

制定操作规程,严把回复程序关。市纪委印发《淮南市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结果运用回复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受理事项范围、回复工作权限和回复工作程序等,进一步规范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收到征求廉政意见函后,统一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等相关室配合,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明确意见,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情况后报分管副书记、书记签字把关,确保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压实工作责任,严把回复质量关。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过程中,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对拟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因私出国境等1299人(次)进行了廉政意见回复,其中对20人明确提出不宜使用建议,切实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把好了廉政关。2019年,全市对46名(县处级26名)受过处理拟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出具了不影响使用的纪检监察意见,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强化责任追究,严把回复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中弄虚作假,造成回复意见失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人责任。要求具体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对泄漏相关征求对象情况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政回复工作的纪律意识。(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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