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06-04 15:2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你镇党委政府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主体,在对汪某某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时,违反了《歙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问题……”近日,歙县纪委监委在核查一起扶贫领域实名举报件后,立即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上下更大功夫,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度不断提升。1至5月,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7人次,占总数的67.7%;第二种形态47人次,占20.3%;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5.2%;第四种形态16人次,占6.9%。

同时,该县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等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以及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5月,共发送函询通知书11份,函询了结告知书10份,促进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有效转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民生工程领域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击。1-5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0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49件,立案审查调查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持续释放了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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