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

06-09 08:40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件,处理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0人。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青阳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青阳县纪委监委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成立2个扶贫领域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责任、各乡镇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落实就业创业补助等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有力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全面梳理近年来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查实找准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

紧盯“关键环节”。制定《青阳县纪委监委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执纪行动方案》,紧盯民生保障、“脱贫成色”、项目资金、干部作风等重点环节,围绕农村低保、教育、医疗、住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出列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拉网式巡察与“点穴式”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开展常态化、全方位监督检查。

严格执纪问责。坚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原则,严查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四好农村路”扶贫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和低保救助金、财政专项扶贫及各种涉农补助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和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对查处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震慑作用。2019年以来,共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4期5起6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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