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年内将对3个党支部开展巡察

07-01 15:21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财政厅党组扎实履行巡察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及时修订完善《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巡察组工作规则》,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巡察组组长人才库,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厅党组与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联系协作机制,及时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相关问题线索,持续开展未巡先改和巡察整改督办工作,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日前,厅党组巡察组已完成对干教中心党支部的巡察现场工作。巡察期间,厅领导多次到巡察工作现场督导,肯定巡察组坚守政治定位、秉持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工作的态度,要求将巡察工作与厅内正在开展的巡视整改和厅属单位“三重一大”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通过巡察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振士气,激励财政干部干事创业敢担当,全力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根据2020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省财政厅党组年内还将对3个党支部开展巡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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