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 处理33人

07-06 08:06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濉溪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处理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县纪委监委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等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紧盯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方督查防“四风”反弹变异。同时,对查处的作风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坚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对查处的问题细化分类,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精准把握全县政治生态,找准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明确监督方向、细化监督措施提供参考和依据。从查处问题类型划分,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起;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起。从违纪人员分布看,受到处理的27人均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易反弹、易发作的‘四风’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督促案发单位堵漏建制、以案促改。同时,我们还将紧盯‘小微权力’,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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