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琅琊: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7人次立案19件

07-09 09:05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琅琊区纪委监委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坚持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6月,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4人次,占比80.6%,“第二种形态” 9人次,占比13.4%,“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3%,“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比3%。

1-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62件,立案19件,处分11人,留置措施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

1-6月,共立案19件,按照职级划分:乡科人1人,一般干部3人,企业人员1人,农村人员5人,其他人员9人.。

1-6月,给予党纪处分11,人’其中警告7人,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纪2人。

(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