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三张清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07-22 10:06   安徽纪检监察网  

“过去以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现在我明白了,班子成员担负的责任其实也是很大的”。这是近日天长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义科,在学习该市市委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办法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原来,今年3月13日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该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迅速制定实施办法,分别从“定责、履责、考责、追责”等方面细化责任内容、量化指标,形成了 “三张清单”,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12个方面的32项具体任务;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书记在领导、推进、监管、自律等8个方面的19项具体内容;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领导责任清单,明确班子其他成员在监督推动、协调落实等7个方面的10项具体任务。

“有了清单,怎么做就一清二楚,心知肚明了。”作为市直单位党组班子成员,赵义科告诉笔者,他的责任清单很明确:全年不少于5次听取专题汇报,不少于3次开展专题调研和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讲廉政党课。

责任清单开列好了,怎么去督促落实?天长市纪委监委立规矩、定制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刚性措施。坚持落实包片挂点联系机制,班子成员下沉挂点联系镇、街道,督促指导做好监督工作;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制度,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形成菜单化明责、精细化履责、网格化督责、实绩化考责的完整责任链。

“责任清单’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天长市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三张清单”使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细,推动天长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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