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07-26 07:50   安徽纪检监察网  

池州市纪委监委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相结合,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政策界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用好用到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6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51人次,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48人次,占68.8%;第二种形态处理152人次,占23.3%;第三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4.5%;第四种形态处理22人次,占3.4%。全市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同比分别增长10.9%、6.3%,共主动谈话48人次。

(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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