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上半年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94人

08-03 15:2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滁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查纠“四风”不止步、不放松强烈信号,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1至6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7起,处理1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

受处理的194人中,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查处科级干部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查处科级以下人员16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9人。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128人,占66%;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6人,占34%。

受处理的194人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6人,占34.0%;违规吃喝43人,占22.2%;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39人,占20.1%;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17人,占8.8%;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6人,占8.2%;查处其他问题7人,占3.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6人,占3.1%。(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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