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坚持“4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2-03 09:33   安徽纪检监察网  

涡阳县纪委监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通过推行正面负面清单、紧盯重要节点环节、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延伸监督触角探头,持续释放“严”的主基调。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7起,处理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强化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省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正面、负面清单》,制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提示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关键节点+日常监督,紧盯不放。分别在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固定内容,压紧压实责任。今年,全县开展主体责任谈话15211人次,派出监督检查组49个,抽查单位财务账目45家,检查商场超市93家,检查“一桌餐”和内部食堂79个,发现问题2个,处理5人。

通报案例+典型曝光,以案示警。利用“清风涡阳”微信公众号、涡阳纪检监察网等平台,推送《@党员干部: 中秋将至,月饼不能这样吃》《我们分析了152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典型案例,发现……》等信息,以案示警、以案为戒。结合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期17起29人。

观察点+微投诉,接受监督。在县镇村三级选择12家与群众关系密切、能够直接反映干部作风情况的单位作为作风建设观察点,围绕“四风”问题,加强监督,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处置工作。利用“清风涡阳”微信平台,开设“微投诉”功能,鼓励社会和群众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形式,随时随地向县纪委监委举报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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