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盯紧“三权”让“小微权力”阳光下运行

12-04 09:41   安徽纪检监察网  

歙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盯紧“确权”“用权”“督权”,深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工作,有效保障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注重基层实际抓“确权”,理清“干什么”“怎么干”的思路。深入分析村(居)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近年来巡视巡察、监督执纪等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结合实际制发村(居)小微权力“一意见两规定”,明确“五化”(权责清单化、运行规范化、监管常态化、公开透明化、监督一体化)目标要求,并对“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相关重点环节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认真梳理村(居)组织和村(居)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界定厘清所辖各村(居)自治权力和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居)行使的权力,明确26项权力清单,编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紧盯风险环节抓“用权”,打牢“干成事”“不出事”的基础。将意见规定、权力清单、运行流程等汇编成册,印发至每位村(居)干部,方便熟练掌握。通过业务培训、现场观摩、交叉互查等方式,对乡镇纪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进行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显示屏、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进行公开,使群众知晓流程,让群众监督权力。督促相关部门出台《歙县政府投资类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歙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等20余项配套制度,确保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督促乡(镇)、村(居)干部主动履责,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使“小微权力”制约监督工作要求在“神经末梢”全面落实。

强化检查考核抓“督权”,构建“时时督”“主动督”的体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成立28个监察专员办公室,配齐监察专员,建立了由192名人员组成的村(居)监察联络员、信息员数据库。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歙县村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关于歙县村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村(居)干部履职情况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定期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督促立行立改,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今年1至11月,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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