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细化完善协作协调机制 形成巡察监督强大合力

04-20 09:2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服务保障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和县县委巡察办建立健全了与县审计局、县政法机关、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政府信访局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协调机制,有力推动形成系统、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搭建日常联络机制。县委巡察办与县政法机关、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协商9次,分别确定了具体联系股室和人员, 负责与各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县委巡察办还负责统一协调县委巡察组与相关部门的约谈询问、关注督办、法律咨询等事项,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县委巡察机构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函请相关部门按时准确提供涉及被巡察单位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反映和举报等信息,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当面通报或书面通报方式进行,不具备提供书面材料条件的,县委巡察办协调相关人员当面沟通。县委第十轮巡察向上述单位发送协助函4份,为巡察组掌握被巡察单位巡前情况提供支持。

健全人员配合机制。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开展需要,抽调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人员参加巡察工作,“模块化”配置巡察组成员,切实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县委第十轮巡察在上述单位抽调6名业务骨干参加县委巡察工作,占组总人数的67%,其中1名还是刚提任的副科级干部,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

“建立健全协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巡察监督强大合力,倍增监督效应。”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说道。(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