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05-20 08:58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界首市砖集镇高项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殷学友向群众索要钱财问题。2018年初,高项村殷庄村民组2名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殷学友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为由分别向其索要3000元,两村民分别交给殷学友2400元、3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殷学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二、阜南县鹿城镇腰庄村党支部委员孙东亚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9年11月8日,腰庄村群众孙某某向孙东亚缴纳了全家6口人2020年度新农合参保费用1500元。孙东亚未予及时上缴,造成孙某某家人参保信息未能录入新农合系统。2020年5月,孙某某妻子住院期间因无参保信息无法报销住院费用。此外,孙东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临泉县迎仙镇韦小庙村党支部委员韦洪田侵占群众养老保险款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韦洪田先后两次收取韦小庙村村民魏某某交纳的4口人养老保险金3000元,被其占为己有。韦洪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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