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建立约谈省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工作制度

07-19 15:14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有力推动省直单位机关纪委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建立约谈省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制度,充分发挥主动约谈提醒预防功能,强化对各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明确约谈情形。对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力,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所在单位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等十类情形,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约谈相关单位机关纪委书记,及时提醒督促纠错纠偏,加强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推动机关纪检工作保持健康向上、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规范约谈程序。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出现需要约谈情形后,严格制定约谈实施方案,明确约谈对象、内容、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经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批准后,及时发出约谈通知,提醒机关纪委及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具体实施约谈时,向约谈对象通报相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最后汇总约谈情况,整理形成专门报告。

压实整改责任。约谈工作完成后,要求约谈对象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一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结果或整改进展情况。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严格进行考核评估,坚决杜绝约谈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约谈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未及时进行认真整改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视情进行通报批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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