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邱县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07-23 16:23   安徽纪检监察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8日至12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霍邱县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1年1月2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霍邱县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李锦斌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2021年2月7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霍邱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一分析问题原因,落实责任县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台账,编制“四项清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全面动员部署,强化督查调度。2月9日,召开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104次,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轮流调度13次,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遇到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周汇总、月汇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1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督查13次,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序时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方面问题整改

1. 关于政治领导力不够强问题

(1)针对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省委巡视“回头看”以来,霍邱县委立行立改,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8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138条具体举措。二是2020年9月28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若干重大问题系统调研工作方案》,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9篇。三是紧紧抓住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将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印发《霍邱县落实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聚焦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以千亿级霍邱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双百亿级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为支撑,长集农产品精深加工、冯井资源循环化利用、扈胡绿色化工3个百亿产业园为延伸的“1+1+3”一体化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在2020年度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考核中位居第2。2020年10月以来,县领导带队开展东向招商16次,接待沪苏浙客商投资洽谈20次,召开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4次。围绕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谋划储备项目101个,申报省发改委“十四五”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重大项目35个,已获批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136.26亿元。

(2)针对县委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内容开展学习17次。先后赴沪苏浙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23次,撰写考察情况汇报等19篇。二是深入谋划2021年度目标任务,将疫情防控、污染防治等重难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2021年以来,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74次、调度会30次,约谈后进单位主要负责人85人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督办13次。机构改革不彻底、干部担当作为氛围不浓、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等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13家国有中小企业已公示注销10家, 3家待经济纠纷了结或股东全员签字后再依法推进改革;8个烂尾项目已完成整改3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进入法律程序2个。三是2021年2月22日,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及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到8个方面18条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40余人次;会上,按照“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82条。梳理我县12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典型案例选编,作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重要内容。四是严格执行《霍邱县科级干部初步人选民主推荐办法(试行)》,初始提名人选充分听取方方面面意见,严格干部使用程序,做到“凡提四必”,树正用人导向,优化政治生态。2020年10月以来,先后从脱贫攻坚、急难险重、基层一线提拔重用优秀干部60名,在干部提拔使用和职级晋升过程中征求意见15批419人,反馈暂缓使用13人。深入分析研判全县及12个重点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形成专题报告13篇。五是制定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设置主体班8个、专题班19个、“蓼城大讲堂”4期。充分发挥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职级晋升197人,其中,从脱贫攻坚一线晋升58人。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容错纠错及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容错纠错及澄清正名工作贯穿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全过程,2021年以来,开展容错纠错及澄清正名7人、暖心回访156人。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督查暗访,2020年10月以来,开展督查4次,印发通报2期,通报乡镇2个、相关责任人19人,约谈1人;2021年以来,针对干部作风疲沓、工作成效差的问题,县委先后交流轮岗干部318人,调整不适宜现职干部8人。

(3)针对“四启动一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重建或修缮因灾倒塌受损房屋264户、乡村卫生院室10个、校舍16个,修复灾毁的G105等国省干线和左单路,修复水毁供电线路142.7千米、电杆27根、断线22处、受损台区变压器118台。二是2021年以来,县政府领导先后召开调度会3次,现场督查水毁工程修复情况3次,沣东干渠等7个重点水毁修复工程均已完成;127个农田水利水毁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三是2020年10月以来,县领导先后督查调度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工作25次,召开推进会19次,印发通报21期。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直接建房外迁共35个安置点,2019年度30个安置点9318户迁建任务已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2020年度计划投资12.94亿元建设5个安置点4843户的迁建任务要求在2021年底前完成。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3个安置点已具备交房条件,1个安置点正在配套室外工程,剩余1个安置点淮安新园主体施工已完成85%,累计完成投资9.93亿元、占总投资76.74%。10.9亿元沉淀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如期拨付6.3亿元,其余4.6亿元主要用于待拨付的行蓄洪区居民迁建Ⅲ标段(宋店)项目竣工验收进度款、淮安新园群众拆迁补偿款及过渡安置费及剩余工程进度款。四是新建保庄圩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待报国家发改委审批,预计11月底前完成初设批复。五是2021年2月25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水利局和县行蓄洪区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六是编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防汛抗旱、防御台风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2021年以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组织应急处置桌面演练2次,参加市级应急处置桌面演练1次。5月13日,我市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后,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连夜召开疫情防控紧急会议,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和次密排查,对确诊病例的密接、次密和次密的密接以及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共检测24204人份,均为阴性;第一针次累计接种435979人,全程接种312172人,全县无新冠肺炎病例。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紧问题

2021年3月17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并于3月23日开展交流研讨。3月30日,县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并开展督查和抽查。

2. 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力问题

(5)针对资源禀赋、人口优势没有充分激活,发展速度不快、方式粗放、后劲不强问题

一是在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面安排部署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并对“121”“1+1+3”平台建设提标升级提出新要求。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霍邱县在2020年度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中位居C类县区第3,较上年度提升29个位次。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9%,农林渔牧业总产值15.5亿元、同比增长23.2%,规模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30.1%,规模工业产值累计增长63%,其中,钢铁产业产值35.8亿元,高于去年同期14.4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二是印发《霍邱县落实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加快“121”“1+1+3”平台建设,2020年度实施城区重点项目19个,完成投资28.8亿元,2021年度计划实施城区重点项目28个、总投资51.53亿元;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个,在2020年度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发展目标考核中居第2位。霍邱经济开发区新引进亿元项目9个、计划投资48.28亿元,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投资2.3亿元。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被认定为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个,第一季度实现企业产值1.45亿元,同比增长137%。上报2021年县淠淮经济带和江淮果岭建设重点项目47个、总投资4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亿元,县财政每年度支持淠淮经济带和江淮果岭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定期进行经济形势分析研判,2020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3次,县政府召开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14次。三是2021年4月16日,印发《霍邱县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方案》。2020年10月以来,对接沪苏浙36次,储备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项目101个,申报省发改委“十四五”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重大项目35个,已获批开工项目7个、总投资136.26亿元。四是2020年度实施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最后一公里”项目总投资27240万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33750万元。制定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投入7256.2万元,2021年度计划投资6173万元。2020年度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26座、公路提升改造及养护项目7个。2021年度计划实施新建城区基础设施项目7个、总投资50.08亿元;农村电网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902.76万元。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2021年以来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0.43亿元,同比增长54%,增幅位居全市第3。制定《“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淮河风景道精品旅游线路策划方案》,将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有机融合,着力打造淮河文化园、水门塘公园文旅开发等重点项目。开展“春游江淮请你来”等活动,多渠道宣传推介霍邱旅游资源。五是立足县域发展,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制定规划中、后期评估制度;完成钢铁产业战略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密切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变动,2021年以来,对主要经济指标变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印发简报2期,开展分析研判10次。六是对32个“十三五”未完成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分类处置措施,因现有资源限制和区划调整等因素,取消金银花深加工、下骆山度假山庄等项目14个,保留18个,其中,城西湖旅游开发、金安矿业园、三宵文化园风景区等3个项目已完成,猪血蛋白饲料等7个项目正在实施,红25军军部重建等8个项目已纳入“十四五”规划。

(6)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开展督查,并举办“蓼城大讲堂”专题班。二是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被认定为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乡村振兴产业试点项目3个。制定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方案,安排县财政奖补资金8000万元,推动“138+N”工程实施。2021年实施“138+N”项目8个,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认定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家,安徽牧翔禽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第二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先后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带头人1134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2家、合作社2386家、家庭农场7549家。2020年度,八大产业总产值786467万元,优质粮食产值345962万元、增长19%,小龙虾面积61万亩、增加22%,霍寿黑猪、麻黄鸡和皖西白鹅产值分别为1.2亿元、5.6亿元和8亿元,分别增长100%、12%、79%,水果产值33205万元、增加7%,蔬菜产值148820万元、增长2%。截至2021年4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6万头,出栏42万头,引进国内养猪大企业和上市公司2家。在岔路镇、宋店镇等10个乡镇建立30万亩霍邱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申报农产品品牌,中国畜牧业协会已推荐安徽牧翔禽业有限公司“村里转”商标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霍邱鹅肥肝”“霍邱芡实”申报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颁发,“霍邱麻黄鸡”等品牌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初审,“霍邱芡实”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平台上报部级。三是继续对工业“积树造林”项目摸排上报入库,实现落地项目建设库26个,新开工超亿元项目10个,完成全县5G产业及5G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印发《霍邱县落实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2020年10月以来,六安钢铁、开发矿业等42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企业投入资金24.5亿元。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培育高新技术企业8家,其中,马钢张庄矿业等6家公司已向省网申报,龙运智能等2家公司正在编制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产品收入审计报告,待申报。工业增加值占GDP的21.8%,较上年度提升0.57个百分点。四是制定《“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淮河风景道精品旅游线路策划方案》,将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以及淮河文化园、水门塘公园等文旅开发重点项目作为主要内容,依托生态园、农家乐和产业基地培植休闲旅游示范点10个,建成城西湖旅游开发项目、三宵文化园风景区和淮河文化园(研学“三馆”),完成李特故居修缮工程,新建安阳山红色文化博物馆和六钢“红色熔炉”教育基地展馆,完成金安矿业园3A景区提升工程;积极与省旅游集团对接水门塘文旅开发项目,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0年10月以来,共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活动42场次,持续加强文化资源宣传推介。

(7)针对财政收支矛盾、粮食储备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根据国家和地方“三保”标准,经测算2021年“三保”支出需求48.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统筹财力64.5亿元,按国家标准计算的县级“三保”保障倍数为1.33倍,县级可用财力可覆盖支出需求,可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二是加强收支管理。强化收入征管,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亿元,增长7.6%;2021年1—4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亿元,占年初预算37.8%,超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同比增收2.4亿元、增长43.6%。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5亿元,增长4%。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21年1—4月,全县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亿元,占年初预算52.7%,同比减少1.6亿元、下降5.2%。2021年3月23日,县委财经委会议听取当前财政经济运行及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情况汇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清理,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5841.99万元,其中,可统筹使用资金2682.69万元,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合法规范。分类化解存量债务,该通过申报再融资债券解决的,已申报再融资债券4.7亿元;该由项目自身收益承担的还本计划,已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偿债责任0.74亿元;2020年度化解隐性债务2.4亿元,2021年当年需化解的存量隐性债务2.3亿元已纳入预算。规范政府债务管理,2020年底债务限额已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严格执行;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县政府领导主动调度新增债券支出进度,推动提高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制定分年度仓容建设计划,拟于2022年新建仓容5万吨、2023年新建仓容5万吨、2024年新建仓容6万吨、2025年新建仓容6.6万吨。争取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510万元,皖粮公司自筹资金1265.47万元,总投入1775.47万元,在长集储备库新建4栋高大平房仓,可存储粮食4万吨,预计9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争取省财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资金635.8万元,皖粮公司自筹资金843.38万元,在冯井储备库、吴阳粮站、三流粮站新建3栋高大平房仓,可存储粮食3.4万吨,预计8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3.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8)针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滞后问题

一是2021年预算安排民生工程类支出32.4亿元,加强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印发《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邱县2021年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召开全县民生工程动员会,通报市县两级民生工程考核结果,召开约谈调度会2次、会商会1次,开展督查3次。二是启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干警纳入整顿范围,梳理顽瘴痼疾27项96个,已完成整治46个,制定便民利民措施55项,立案5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57人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10月以来,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86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开展禁毒重点整治,2020年度全市禁毒工作现场会议在霍邱县召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2021年以来立刑事案件669起,破案3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人,抓获逃犯79人;整治突出治安问题,2021年以来查处治安案件53起,行政拘留69人,行政罚款165人。2020年度我县安全感位居全省第89位,较上年度提升7个位次;满意度位居全省第46位,较上年度提升43个位次。坚持县领导定点接访制度,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接访6次,其他县领导接访31次,共接待43批80人次。稳步化解信访积案,上级交办120件信访件已化解90件,达到市化解进度要求。三是3月22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就燃气安装、自来水问题约谈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3家主管部门。2021年3月以来,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先后2次约谈霍邱中燃公司,燃气公司取消收费项目14项、降低收费标准18项,并进行公示。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管,全县28家乡镇自来水厂和城区二水厂水质检测均已达标。四是加快安置房建设,分批妥善安置。

(9)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35个问题仍有14个未整改完成等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30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目前,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35个问题已销号134个,剩余1个待市级统一销号;办结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10件,查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4起。二是先后实施矿区生态修复20528亩,完成2019年、2020年已实施的矿区植被修复工程摸底排查,2021年以来实施补植提升3360亩。对矿区采矿塌陷治理情况和尾矿库使用现状摸底排查,存在塌陷和构筑物开裂现象的3家矿业公司,经专家论证无需治理1家、正在扫尾施工待专家评审2家;7家企业尾矿库共摸排隐患问题39条,均已完成整改,矿山采空区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三是2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运行,出水达标。四是印发《城东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2021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16次,驱赶非法捕捞4人次,限期拆除违规网具5处;对61个排污口进行摸排整治,完善提升7个,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取缔54个。2021年1—4月水质均达III类以上,达到规定标准。五是系统排查沣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霍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建成2个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883家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年综合利用率达95%,年产值达6亿元。209家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均正常运行。及时检修更换补水设施,可随时实施生态补水。六是2020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先后召开环委会和调度会23次,开展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5次,印发通报5期。3月8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

(10)针对扫黑除恶持续发力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重大犯罪案件专家会商制度,2021年以来召开案件会商会2次,会商涉恶案件3个、涉恶专案1个;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2020年10月以来破获涉黑涉恶案件86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5人。二是对18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共梳理问题线索118条,目前已核查102条,立案24件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59人次。三是2020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涉黑涉恶案件财产依法处置集中行动;2月3日,召开黑财清底调度会听取县法院涉黑涉恶财产执行情况汇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22件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总标的额3563.7717万元,已执行到位3295.4473万元,执行到位率92.47%。

4. 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短板问题

(11)针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改革办法提升效能,化解矛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共办理批转信访案件76件,成功调处68件;制定《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组建民法典宣讲团,为开展全县“八五”普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明确县级综治信息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全县31个乡镇(开发区)综治中心场所和414个村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均建成通过验收。扎实开展“一委四长”专项接访,2021年以来,共接访9次、100批116人,现场解答33件,交办67件,目前办结17件。全县459个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2673件,成功调解2639件,调解成功率98.7%。二是对涉改的7家行政主管部门和14家事业单位开展集中督查,下发整改交办函15份,着力纠正机构改革不彻底问题。对应转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做到应转尽转,379人均已转隶到位,“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没有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已由县自然资源局划归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1起,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审批,如,2020年11-12月,岔路镇审批颁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4份;在县应急局挂牌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承担统筹协调督查等职能,县水利局负责日常防护、指导等职能,县应急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第一、第二主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县应急局副局长。县文旅体局从县文旅体中心收回相关审批权;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通过授权方式委托相关下属“中心”办理业务,“中心”审批办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业务窗口更换指示牌,使用主管部门文头行文。组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农业农村等4个执法大队,并履职执法办案,其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案800余件,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办案29件,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办案24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案15件。三是全面摸排10家事改企单位资产处置及社保接续情况,已完成整改2家,其余8家欠缴社保费已由县财政一次性解决到位。13家国有中小企业已公示注销10家,3家待经济纠纷了结或股东全员签字后再依法推进改革。

(12)针对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核心内容,编印《霍邱县依法行政干部学习读本》,2020年10月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学习9次。制定《霍邱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对2017—2020年行政案件和2020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6.7%,较上年度提高9.1个百分点。制定《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关于贯彻<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21年以来,全县行政诉讼案件结案17件,仅败诉1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零纠错。2021年3月30日,召开依法行政暨依法应诉工作推进会,并组织3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3月24日,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近400名执法人员参训;4月2—9日,对10家县直单位和6个乡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通报。二是制定《霍邱县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周通报月考评机制,制定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将重复访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内容,2021年以来,开展月考评4次,印发周通报17期,受理网上投诉616件,来访91件,来信79件,合计786件,已办结503件,按期办结率100%,依法处置缠访闹访1人。三是将烂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县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成立房地产市场专项工作专班,制定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领导先后召开调度会议9次。安阳山三霄文化园、龙迪西区、旭日尚城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彭店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和三网共建附属工程已基本完成,已进行竣工初验;西湖帝都已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正在申请消防验收;苏润广场项目仅余6#楼正在安装电梯,正在办理首次登记;水门塘公园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已判决,水门塘大酒店和人民广场依法进入法律程序,其中,水门塘大酒店已完成资产评估和二审判决,县法院依法裁定投资方海联公司破产;人民广场项目完成资产评估,地上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地下项目先后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推进会2次、债权人会议1次,已发布续建公告,正在编制预算。四是2021年3月30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法院党组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汇报。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向纵深推进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

5. 关于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13)针对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谋划不深,斗争精神不强问题

一是编制《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编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识手册》。2月9日,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10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汇报;3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全县及12个重点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专题报告13篇。向县四个班子领导发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单25份,2021年以来,县四个班子领导到联系单位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被查处人员思想汇报73次。二是2020年度开展政治监督谈话43人次,指出问题240条,制定整改措施51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2021年4月9日,召开政治监督联席会议,印发政治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2021年3月5日,召开全县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投融资及担保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投融资及担保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3月29日,中央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暨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先后召开调度推进会13次。四是编制《招投标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选编》等6个文件。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021年以来,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率100%。2月23日,县长办公会议听取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拟定情况汇报,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紧盯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融资担保等领域,制定《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21年度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方案》,建立2020年度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台账,7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工委书记参加会议,分别就抓党的建设及抓基层党建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3月8日,召开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政策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性和党纪法规教育。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换届纪律提醒短信,严肃换届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转发《省纪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督促提醒各单位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2021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已运用第一种形态182人次。2021年3月5日,召开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动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再警示、再排查、再整改;3月17日,县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会;3月18日,对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学习相关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以及报送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督查。编印《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资料汇编》《警示教育材料》,印发工作提示单9份、工作简报8期。二是建立2017年以来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纪律处分人员台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村级干部被重复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报告。2021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件,处理56人,对典型案例通报3件3人,强化了震慑效果。三是2021年3月8日—16日,开展“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督查,通报问题5个。加强村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对2018年村“两委”换届以来调整的村和社区干部进行联合审查,暂缓任用党组织书记1名,反馈存疑人员13名。四是巡视“回头看”期间,已及时配齐3名乡镇纪委书记。目前,新提拔担任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2名,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均已配齐;新提拔担任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3名,已调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8名、调入机关1名、公开招录6名、公开遴选6名。5个纪检监察组1人组问题已全部解决。

(15)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出台《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主动向县委汇报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职责梳理,形成2020年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3月18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二是及时向县四个班子领导呈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单25份,2021年以来,县四个班子领导到分管联系单位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被查处人员思想情况汇报等73次。制定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第一季度调研评估方案,将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作为督导检查重要内容,今年5月,县委组织部成立5个调研评估组,对30个乡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党委均建立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台账,较好地完成序时整改任务。开展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选先进单位12家,对1家单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票降类”。三是2021年3月19日,启动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对3个乡镇和8家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

6. 关于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6)针对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贯通“四位一体”监督机制,2021年2月3日至8日,向县直18家单位反馈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协同配合,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监督;2月22日—23日,抽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2轮督查;对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交办的两个问题整改开展“背包式”专项巡察。2020年10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开展选派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3次,印发通报2期,通报乡镇2个,问责选派干部19人,其中全县通报17人,选派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扣绩效1人,约谈1人;先后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3个,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印发《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督查方案》,将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作纳入督查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坚持每季度收集书面沟通信息1次,收集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度第一季度17家成员单位83条日常监督信息。2021年4月21日,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部署安排2021年干部监督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2021年4月9日,召开政治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印发政治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治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在提拔使用干部时,继续坚持征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2021年以来共征求意见15批419人,反馈暂缓使用13人。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制定《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展派驻机构2020年度述职工作,出台《霍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主动发现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及时为派驻机构配备人员,调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8名、公开招录6名,公开遴选6名。在2021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中,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4个,查结3条、处理2人,“探头”作用初步展现。四是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的5个领域专项整治再梳理,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对城镇低保领域未处理到位的低保户问题已整改到位,责成县民政局党组就监管责任缺位、履职不到位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取消151户194人低保资格,对涉及的党员干部逐一核查,采取“四种形态”处理90人(乡科级10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立案审查13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09.66万元。县住建局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建新不拆旧等问题47个,危房改造工作获得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表彰。县扶贫局对产业扶贫领域全面排查,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对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管护力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光伏电站管护,发现并解决问题15个。出台《霍邱县2021年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定《霍邱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办法》《霍邱县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计划》《霍邱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霍邱县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开展全县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4个;继续坚持农村自来水厂水质月监测、月考评、月通报制度。

(17)针对存在执纪宽松软现象等问题

一是对18起存在执纪宽松软案件进行复核复查,其中11件纠正了处理结果,2件调整了处置方式,2件复核后维持原处理结果,1件待公安查清事实准确定性后对涉案党员作出处理,1件中止审查调查待适时启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案县审工作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案县审工作,加大案件质量把关力度。二是制定《2021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推荐2名同志到上级跟班学习,组织1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2020年10月以来,参加省纪委“视频讲堂”培训300余人次。三是整合力量加快积存问题线索和中央及省委巡视“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四是对2019年城镇低保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再梳理,向县民政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对民政局党组予以问责,督促其履行好监管责任;对涉及的党员干部逐一核查,采取“四种形态”处理90人(乡科级10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立案审查13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209.66万元。

7. 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8)针对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1年3月5日,召开全县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投融资及担保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子方案。全县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先后召开调度会议13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2020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完成《2021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启动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对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融资担保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察“回头看”。三是开展土地出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限制性条款分割捆绑出让土地、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四是加大已批在建项目规划巡查力度,3月以来开展巡查4次,巡查项目20个,督促整改问题3个。县市场监管局对2个房地产项目涉嫌广告宣传不实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五是重新梳理敬贤路等30条道路设计项目备案资料,纳入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19)针对违规借款和担保仍有发生等问题

一是2021年3月5日,召开全县招投标、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投融资及担保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投融资及担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摸排梳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问题;梳理制定《融资担保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台账》《霍邱县兴业担保公司为不良企业担保明细表》《霍邱县兴业担保公司为股东担保情况明细表》《城投公司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源头防范风险发生。二是县兴业担保公司继续开展不良资产清收。三是制定《兴业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从源头防范风险发生。对县兴业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县兴业担保公司对3名责任人通报批评、1人谈话提醒。四是通过政府网站、行政审批窗口等公开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六安市发展改革系统投资咨询评估评审管理办法》《投资咨询评估服务中介机构名单》,利用“互联网+”杠杆优势,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营造规范、和谐中介服务市场环境,为项目单位快速挑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便利。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监管,通报批评21家、扣分处理1家、约谈负责人2家,对县发改委工作人员提醒谈话2人。五是引导中介机构积极入驻六安市中介服务网,共入驻62家,其中,工程咨询服务机构46家。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信用六安”违法违规负面案例警示教育力度。

8. 关于纠治“四风”不够有力问题

(20)针对“中梗阻”问题反映强烈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以来,受理群众效能投诉2起,通报责任单位2家、相关责任人7人;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开展效能督查6次,通报责任单位19家、相关责任人14人次。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督促整改问题29个,移交问题线索4个,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次。2020年10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开展选派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3次,印发通报2期,通报2个乡镇和17名个人,选派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扣绩效1人,约谈1人。二是充分发挥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将全县省重点项目、“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外贸企业等纳入“四送一服”联系包保范围,调整充实包保联系企业信息库信息;坚持包保干部月走访制度,2021年以来,共收集交办企业反映问题263个,已办结194个,其中,帮助企业办理技术改造等项目手续14个、出具项目备案审查意见1家。2020年度我县营商环境工作综合排名较2019年度上升3个位次,其中在2019年度考核垫底的5项指标位次均有所提升。三是印发《2021年“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要点》《2021年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六安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20年)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月8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深入分析研究六安市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下步整改措施;3月19日,召开全县“四送一服”“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会。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4月底正式运行;坚持月督查制度,2021年以来,印发通报2期。四是完成30家单位510项涉企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录制最新政务服务网法人注册及项目申报流程视频,配套讲解,指导企业“不出门”快速完成项目申报。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减会的通知》,并在县委党校大报告厅安装配备视频会议系统,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22次,其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10次,视频会议同比增长66.7%。3月8日、3月22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约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列入《霍邱县2021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控制督查考核次数,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实行县应急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业务指导,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业务指导8次。印发《关于设置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通知》,明确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要职责,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霍邱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要求,加大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开展培训4期120人次,督查5次并印发通报5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环委会、调度会23次。六是2021年3月5日,召开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印发实施方案,制定《霍邱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查摆检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落实“四清单”》,编印《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资料汇编》《警示教育材料》,印发工作提示单9份、工作简报8期。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21年以来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4人,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3起3人。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问题整改

9. 关于班子整体合力不够强问题

(21)针对县委“头雁”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2020年10月15日,县委召开经济高质量发展调度会。2021年1月20日,县政府召开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推进会。印发县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县委全委会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方案,压紧压实县领导和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责任。二是紧抓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淮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政策机遇,印发《霍邱县落实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编制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将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2020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34次,形成考察材料19篇;开展东向招商16次,接待沪苏浙客商洽谈投资共20次,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4次。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霍邱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均要求填写《议题呈报单》,并由分管县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2020年10月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25次,审议议题149个,所有议题上会前均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常委会议题确定后,由县委办工作人员在会前分别报送各位常委知晓,便于常委会成员充分熟悉议题。

(22)针对有的重大事项决策不够科学,党内政治生活战斗性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上会议题均充分征求意见,会上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出台前,先后召开6次征求意见会、座谈会,认真吸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认真修改,2020年12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后,规划纲要(第七稿)于12月21日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会上,参会常委围绕规划纲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2021年1月8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霍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3月4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审议稿)》,参会常委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3月30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关于2021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双招双引”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确保意见建议科学、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二是2020年6月,南大实验学校在未取得办学许可情况下擅自发布不实招生信息,6月17日,县教育局下达《关于停止霍邱县南大实验学校(筹)违规招生的通知》,责令停止招生、消除影响;6月19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霍邱县南大实验学校(筹)违规招生的处理通报》。2021年3月10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约谈江苏省科启丽正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求其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办学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学。三是2020年12月23日,解除5G产业园项目合同协议,终止项目。2021年5月17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投创中心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四是2021年2月22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整改及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共征求8个方面18条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140余人次;会上,提出批评意见82条。五是梳理2020年度函询对象,分别印发提示函,责成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并纳入督查内容。六是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组建25个指导组,对31个乡镇(开发区)和11家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

10.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优问题

(23)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干部结构亟待改善,大抓基层导向不够鲜明问题

一是结合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列入科级干部进修班、新提任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课程,将“蓼城大讲堂”列入计划,已举办“蓼城大讲堂”2期。2020年度我县“选人用人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度分值”为99分,全市排名第一。二是2021年2月20日,县委组织部逐乡镇就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排序及班子建设情况听取乡镇主要负责人意见。2020年10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开展选派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3次,印发通报2期,通报2个乡镇和17名个人,选派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扣绩效1人,约谈1人。三是配备35周岁以下的乡镇党委副书记19名,80后乡镇正职增加至9名。印发《中共霍邱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县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会。四是2020年10月以来,共县乡交流干部62名,县直单位新提拔年轻科级干部9名;到市直单位跟班学习2名,上报到省直单位跟班学习人选1名;县直单位班子成员35周岁以下14名、占3.5%,较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2.3%提高1.2个百分点。五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五方面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择优提名28名;加大基层一线干部使用力度,先后从急难险重单位、基层一线提拔重用干部60名。2020年10月以来,职级晋升198名,其中扶贫一线干部58名。认真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按照政策提高乡镇补贴标准,对艰苦偏远乡镇在补贴标准上进行倾斜,切实提高乡镇干部待遇。六是充分征求乡镇党委意见,按照换届政策要求,在统筹考虑乡镇换届人事安排的基础上,同步谋划现任副乡镇长的进退留转,对表现相对优秀的副乡镇长或乡镇党委委员,使用为乡镇党委副书记37名;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把43名副乡镇长与乡镇党委委员的排名进行了调整;对年龄偏大的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尊重个人意见意愿,退出领导职务、解决职级20名;对11名同志根据工作需要交流到县直单位或转任人大专职副主席。

(24)针对正向激励机制不健全,干部队伍精神不振,担当作为氛围不浓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任务。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推荐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名,推荐全国和全省“两优一先” 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个人7名,充分发挥正面引领作用。二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县处级干部共深入开展谈心谈话612人次,对26名干部的个人诉求,县领导分别做心理疏导,妥善解决4名干部个人合理诉求。三是开展2020年度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以及年度公务员考核,考核结果结合县乡换届进行综合运用,并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内容。2020年10月以来,结合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实绩考核及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先后从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提拔优秀干部60名,其中,年轻优秀干部5名。四是充分发挥职级晋升正向激励作用,向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干部倾斜,2020年10月以来,职级晋升198名,其中扶贫一线干部58名。五是加强作风建设,2020年10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开展选派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3次,印发通报2期,通报2个乡镇和17名个人,选派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扣绩效1人,约谈1人;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发现相关问题33个,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14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3起4人;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0起,处理56人,对典型案例通报3起3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集中开展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坚持对新任用干部就廉洁纪律方面问题进行谈话教育,2020年10月以来,共开展任前谈话483人次。

11.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

(25)针对对党建工作系统谋划不足,责任落实缺乏刚性约束问题

一是印发《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月度“红黄星”制度。二是2021年1月26日,召开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工委书记分别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3月8日,召开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2020年10月以来,县四个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先后到乡镇、村、户开展基层党建活动145次;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调研指导基层党建43次,形成《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对加强新形势下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等调研材料3份。三是2021年3月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四是对全县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回头看”,确定软弱涣散村党支部12个,排查不规范党组织61个,撤销11个、整改规范50个,其中,14个不规范的非公企业党支部撤销7个、整改规范7个。创建示范性基层党组织,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县税务局机关党委等基层党组织先后受到省市表彰;择优表彰全县“两优一先”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

(26)针对村干部后继乏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一是2021年度村干部报酬调整工作将于村“两委”换届后启动。继续开展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和面向优秀村干部公开选聘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作,2020年纳入专职化管理村干部75名、选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二是对村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整体状况进行摸底,现有村级后备干部1071名、村均2名以上。2020年12月14日至16日,举办全县见习村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推动党组织领导下的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和责任落实;做好项目资金扶持,向上级申报2021年中央及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24个,报送“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典型案例2个。四是各村均成立村级经济合作社,对全县所有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推动“一社三会+N公司”资产资源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不断加强。五是印发《关于加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运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000万元实施2021年第一批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5个。建立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库,全县目前入库项目119个。每个乡镇确定一个村集体经济示范引领村,2020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35个、占比8.8%,分别高于省市比重要求0.8个、2个百分点;10万元以下167个、占比42.0%,符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五年提档升级工程的意见》的“2020年底,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控制在45%以内”要求,较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下降23.3个百分点。

(四)政治担当不够,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整改

12. 关于履责不够到位问题

(27)针对巡视整改工作不够扎实,责任压得不紧,跟踪问效不够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5日,县委成立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月28日,召开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交办会;2月1日—2日,与省委巡视办、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接上报整改实施方案初稿;2月9日,召开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2月19日,县委分管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四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3月4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0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回头看”发现巡视整改不力问题的通报。二是2月7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霍邱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县委常委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5次、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2次,县委县政府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约谈后进单位主要负责人85人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督查13次。三是在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上,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共性问题全面认领,对个性问题主动认领。各地各单位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坚持“四个融入”,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有序推进整改。四是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参与的县委整改办督查组。2月22日—23日,督查组开展第一次全覆盖督查指导,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3月8日—16日,组建4个巡察组,就省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两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46家责任单位开展“背包式”专项巡察;3月22日—24日,组建3个督查组,对涉及10个重点问题的31家单位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再次进行监督检查;4月中旬,县委整改办、县督察考核室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28)针对县纪委没有把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问题

一是将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作为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专项督查2轮,全县通报督查情况。二是3月8日—16日,组建4个巡察组,就省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两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46家责任单位开展“背包式”专项巡察;3月下旬,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暨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三是对有关案件涉案人员进行处理,立案22件,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13. 关于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29)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34个问题仍有8个整改不够到位等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2021年1月24日省委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后,县委立即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1个问题均明确由相关县委常委和副县长牵头负责整改落实。二是对46家单位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两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背包式”专项巡察,县委整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现场进行抽查。三是对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的8个问题、审计指出的1个问题及主题教育检视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纳入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召开推进会74次、调度会30次,约谈后进单位主要负责人85人次。

(30)针对整改针对性不强问题

一是2021年2月7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霍邱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台账和四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对照《霍邱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党工委)“三定”规定》《关于取消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党工委)高配副科级职位的通知》等文件,厘清长集示范区成立依据及历史沿革,经2021年3月10日县委编委会议第1次会议同意,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县镇共建、以镇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成立整顿房地产市场专项工作专班,制定《霍邱县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健全防控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开展房地产市场督查排查,发现11个项目存在15个问题,责成违规经营的4家房产中介机构限期备案,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次。四是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社会中介审计现状,制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进行监督的办法(试行)》《关于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社会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审计机构的1118个审计结果,先后抽查审计结果142个,抽查比例为12.7%,移交问题线索9个;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社会审计不合规”问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先后召开调度会2次,约谈乡镇6个,1524万元已全部追缴,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制定《霍邱县2021年村级道路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14. 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31)针对重个性问题整改,轻共性问题解决,整改“四个融入”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1年2月7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霍邱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台账;2月9日,召开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共性问题全面认领,对个性问题主动认领。各地各单位均坚持“四个融入”,结合实际,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3月29日,召开中央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整改暨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中央巡视及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和四个领域专项整治等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明纪律、推进整改、务求实效。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对各地各单位将个性、共性问题纳入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先后开展2轮专项督查并通报。二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督促整改问题29个,移交问题线索4个,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次,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4人;受理群众效能投诉2起,通报2家单位、相关责任人7人次;开展效能督查6次,通报责任单位19家、相关责任人14人次,将效能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作为减分项。三是梳理我县12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典型案例选编,作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重要内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以来,先后向县住建局、县民政局等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找准制度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四是印发《霍邱县河湖长巡查制度》,对河长巡河情况实行月督查,提醒县乡村三级河长按期完成巡河任务,2021年以来,县乡村级河长月巡河率均达100%。

三、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经过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少数整改事项还需较长时间持续推进,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整改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目标导向,狠抓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常抓不懈;对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四项清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

(三)强化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转化。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四个融入”,以巡视整改促工作、促改革、促发展、促民生,将巡视整改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4—5160056;邮政信箱: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检察院技侦楼三楼306室(邮编:237400);电子邮箱:hqxwzgb@163.com。

中共霍邱县委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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