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09-08 10:30   安徽纪检监察网  

“督查让我们对巡察整改更加重视了,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被督查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态。

近日,青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8个县直单位和陵阳镇、庙前镇2个乡镇开展了专项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注重压实责任促整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整改台账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成果运用情况。县委巡察组向10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166个问题,目前整改完成或是基本完成165个,正在推进1个,整改完成率达99.4%,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注重跟踪督办促整改。印发巡察专报通报整改督查结果,及时向10个被巡察党组织交办问题清单,督促认真研究,强化措施,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对群众不满意、整改不到位或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求持续推进,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县委巡察办将视情就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注重建章立制促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抓好制度清理、完善,用制度机制固化整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检查发现,10个单位注重建章立制源头整改,共建立和完善了101项工作制度,达到了“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推动发展”的目的。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督查这种方式,既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感受到压力,看到整改中存在的差距,促进整改取得实效,也进一步推动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健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说道。(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