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六个强化”推动“沙霸”“矿霸”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11-30 08:49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惩“沙霸”“矿霸”背后腐败与“保护伞”部署要求和省纪委相关工作安排,阜阳市纪委监委结合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以督促职能部门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坚持“六个强化”,推动“沙霸”“矿霸”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督导督查传导压力。实行季督导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沙霸”“矿霸”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督查。季度督导采取实地督导的形式,日常督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电话督促、个别约谈、发函提醒等方式进行。就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方式处置,全面压实职能部门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强化线索移送寻找突破。实行常态化月移交、重要线索及时报告的工作机制,督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参与“沙霸”“矿霸”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把问题线索质量关,准确把握违纪违法事实,靶向移交、精准处置。经调查核实,给予17名责任人及1家单位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强化案件查办聚力攻坚。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职能部门在办理“沙霸”“矿霸”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党员干部或其他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参与、充当“保护伞”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在移交相关线索的同时,及时与纪检监察机关会商相关案件案情,确定相关责任人范围、性质、案情大小等。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办案阻力大等情况,相关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同步立案、同步办理,坚决做到行政刑事违法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一起查,确保违法行为查到位、“保护伞”打彻底。

强化案件复核深挖细查。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沙霸”“矿霸”重点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力量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深挖背后的腐败、“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线索,对涉黑犯罪案件,实行全覆盖复核。采取半年抽查与重大案件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地方或单位管辖的,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移交。目前,正监督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部门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涉及“沙霸”“矿霸”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大起底”,深挖背后“腐伞网”及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线索。

强化信息抄告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动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梳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地方和单位重视不够、失职失责及其他体制机制漏洞,实行季抄告制度,通报有关情况。市纪委监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靶向制定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市水利局开展水事涉沙联合执法行动6次,查办水事涉沙违法案件11件,拆解取缔非法采沙船25艘,对非法采沙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强化追责问责压实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对照工作机制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配合督导督查,按时抄告工作进展情况等。对相关问题线索应发现未发现、发现未移交的,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成效不明显、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追责问责倒逼作用,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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