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监督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第一职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充分体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新时代下的新担当、新作为,近日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正式启动了贯穿全组全年工作始终的“五查”工作。
工作自查: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总要求,对组内各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纪办案、文件保密、档案存放、信息报送等工作。
政治巡察: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政治巡察,督促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办法、拟定巡察规划,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监督检查:紧盯热点、焦点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机构改革“六项纪律”专项督查和作风建设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
风险排查:运用各单位廉政风险排查成果,梳理行政权力运行脉络,分析廉政风险变化状况,指导综合监督单位不断健全完善防控机制,强化措施落实,避免制度空转。
重点核查:根据风险排查和组内掌握的综合情况,选定若干重点单位,以财务审计为抓手,开展重点核查,进一步织密反腐败监控网络。(驻省工商局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