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9-14 09:13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桐城市唐湾镇八一村党总支书记叶卫、村委会主任叶远义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不力问题。省第三方监测评估组入户实地调查反馈该村存在1户未脱贫、1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1户识别时未经过公示公告、9户未安排帮扶项目等问题。经调查,叶卫、叶远义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责任意识不强,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影响脱贫工作整体成效。叶卫、叶远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歙县许村镇许村党总支委员许小妹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7月,许小妹利用职务便利,以丈夫许某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将原住房拆除重建,于2016年4月享受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经调查,许小妹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2016年12月,许小妹退出违纪所得。同时许小妹还存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经手村集体资金不及时入账问题。许小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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