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07 15:02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一、合肥市庐阳区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城乡统筹部副部长葛正柱侵吞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阜阳北路高架项目征拆过程中,葛正柱伙同他人私分拆迁户拆迁补偿款2.3万元,其中葛正柱分得1.1万元。2017年5月,葛正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霍邱县临淮岗乡甘花园村妇女主任陈孝荣识别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陈孝荣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郭某某确定为扶贫对象。陈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某某贫困户资格被取消。